紫荆名苑法拍房:金山区朱泾镇众安街389弄42号1-3层
标的物介绍 房源图片 地图交通 小区简介
紫荆名苑法拍房:金山区朱泾镇众安街389弄42号1-3层
拍品介绍:
一、房屋权属状况:
原权利人:个人;建筑面积:203.05平方米;房屋结构:混合1;房屋类型:联列住宅;房屋用途:居住;所有权来源:买卖;竣工日期:2006年;总层数:3;房地产权证号:金2010015585;核准日期:2010-11-24。
二、土地权属状况:
土地宗地号:金山区朱泾镇5街坊55/3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品住宅;宗地(丘)面积:99838.00;使用期限:2010-11-20至2073-4-7止。
三、建筑物状况:
根据现场勘查,截止2023年11月17日调查时点,标的目前空置,室内部分隔墙因前期装修已拆除。(仅供参考)
四、四至情况:
标的所在小区名称“紫金名苑”,东至沈浦泾南路,南至金龙新街,西至罗星南路,北至众安街。
五、周边配套:
附近有世纪联华超市、港翔休闲广场、金上海生活广场,能满足日常生活要求。
六、交通状况:
近朱泾汽车站,有1605路、金枫线、虹桥枢纽8路、莘金专线等多条公交线路,交通便捷。
七、特殊说明:
1. 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款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2. 拍卖标的房屋如内部结构发生变化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恢复原样,恢复原样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测绘费等)均由买受人全额支付。若因违法、违章建筑,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拆除、恢复原状等义务)由买受人承担,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民事责任。
3. 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确认符合竞买条件后参加竞拍,必要时可向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若因主体不适而发生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须由买受人负担。
4. 拍卖标的内原产权人及使用人的家具、家电及可移动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5. 拍卖成交后,若有户籍登记、工商注册等情况,法院不负责户籍登记的迁移、工商注册注销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支付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6. 买受人须在签收过户相关法律文书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成标的物过户手续,由于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拍卖成交价并非良好计税依据,办理过户手续时,所涉计税基数、税项、税率、具体金额以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为准。拍卖标的税收和费用、各类欠费,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财税和不动产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房屋所在物业公司了解,本院公告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特别提示: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审核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标的物介绍 房源图片 地图交通 小区简介
标的物介绍 房源图片 地图交通 小区简介
小区地址:众安街389弄
公 交:
标的物介绍 房源图片 地图交通 小区简介
小区名称:东方郁金香庭 | 项目类型: | 绿化率:% |
物 业 费:0.00元/平方米·月 | 物业公司: | |
开 发 商: |
东方郁金香庭本月均价: 0 元/平米 该小区出售房源:1 套
更多 该小区其他房源
-
紫荆名苑法拍房:金山区
4室2厅2卫203.05平米
597万元